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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198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德州群策 发布时间:2022-03-10 11:49:50 人气:

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198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众公示本项目第二次环境信息,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出栏198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安仁镇马庄村东首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68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80平方米,建设鸡舍11栋(依托现有鸡舍6栋,扩建鸡舍5栋);依托原有办公用房、消毒室、配电室等辅助用房,污水处理区、围墙、道路硬化、绿化设施及其他辅助设施,新购置风机、自动喂料系统(料塔、料线、控制器、料槽及配套设施)、水帘、高压水枪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全厂达到年出栏肉鸡198万只的生产规模。

二、拟建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一)废气

恶臭控制措施为鸡舍加强通风设计、合理喂食、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等;污水处理区加强密闭、喷洒除臭剂、加强周围绿化;鸡粪暂存区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加强周围绿化;燃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一根8m高排气筒排放;沼气净化后通过火炬燃烧后排放;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厨房屋顶,通过高于厨房屋顶1.5m的排气筒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配套的消声除尘喷淋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表6标准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餐饮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该项目NH3、H2S、烟尘、SO2、NOX、油烟排放量分别为0.25t/a、0.06t/a、0.0005t/a、0.0017t/a、0.0082t/a、0.00071t/a。

(二)废水

拟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厂区雨水暗管由厂区雨水排口排出厂界;项目区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降温水帘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黑膜沼气池处理后,进入沼液储存池暂存,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

拟建项目场区内的噪声源主要是为水泵、风机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鸡粪、病死鸡、废包装物、废脱硫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鸡粪收集后暂存于鸡粪暂存区发酵处理后外售做有机肥;病死鸡暂存于冰柜内,委托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单位清运处理;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理后能够做到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

(五)防护距离

拟建项目厂界距离最近敏感目标为焦寨子村(西南710m),厂区周边地块严禁建设与本项目养殖无关的设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拟建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的第一项“农林业”中的“5、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在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110-371482-04-01-390741

(2)项目废气全部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项目的废水经黑膜沼气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4)正常情况下,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5)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后,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6)项目所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7)项目属于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各项环保措施可行,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的影响较小。

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198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写完成,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本公示网站附件中下载查看。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本公示网站附件中下载查看。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安仁镇马庄村东首

邮编:251200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7353868988

邮箱:575951673@qq.com

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198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198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图2)山东达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出栏198万只肉鸡养殖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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