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卫生健康局庆云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众公本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庆云县疾控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庆云县卫生健康局
行业类别:Q843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庆云县。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6020m2,主要包括业务综合楼、辅属用房及社区服务站三座建筑,业务综合楼1层设置了南北通透的大厅、疫苗冷库、乙类物资仓库、消防控制室、隔离间等功能;2、3层主要功能为办公;4、5层主要为实验室。辅属用房分为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为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地上一层主要为冷链车库,二层为员工食堂。社区服务站分为两层,一层为智慧门诊,二层为门诊、输液大厅、化验室等。该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庆云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姜文华
联系电话:18596271766
通讯地址:庆云县卫生健康局
电子邮箱:1170557295 @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报送有关的申报材料;确定报告类型;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报告评审、修改及报批。
2、主要工作内容:评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是否合理;根据当地的环境质量情况,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确定项目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针对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给出明确结论。四、承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机构名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德州群策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也可采用面谈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
庆云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