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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切实推进我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工作,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以下简称《目录》、《标准》),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执行,并说明如下:
上一篇: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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